盗资料申信用卡购物220万元 六骗徒就擒

2020-09-30 00:00

(星岛日报报道)蛊惑诈骗集团盗取他人个人资料,假冒他人身分向银行申领及要求补发信用卡,取得八名事主共十二张信用卡后,疯狂刷卡四十多次,共购买总值达二百二十万元电子产品等贵重财物,警方凭「天眼」片段追查,前日跟踪两名食髓知味、到湾仔一表行刷卡买名表涉案男子,再搜查多个地点及拘捕其馀四男女。

被捕五男一女(十九至四十三岁)疑是诈骗集团骨干成员,分别报称任职侍应、地盘散工及无业,同涉串谋诈骗,目前仍被扣查。

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伪钞组高级督察邓启荣称,最近个多月,警方留意到一个犯罪集团,以冒充银行职员等手法,非法取得信用卡持有人个人资料,冒充是卡主,向发卡银行报失信用卡要补发新卡,因骗徒能说出卡主个人资料,银行亦被骗,骗徒其后在登记地址守候,从信箱偷取银行寄来新卡,继而刷卡购物至「碌爆卡」。

经深入调查,警方再揭发案中集团,于本年四月至九月,亦曾用他人的个人资料,以假住址及伪造入息证明,向发卡银行申请信用卡,当收到信用卡后即刷卡购物,先后刷卡购物四十多次,涉及八名卡主及十二张信用卡,他们主要购买贵价电子产品及礼品卡,单次刷卡购物金额由数十元至数十万元不等,集团先后刷卡购买物品总值二百二十万元。

警方经翻看店铺「天眼」片段及情报分析后,锁定集团数名骨干成员身分,前日采取行动,跟踪其中两名男子,发现他们进入湾仔一家钟表行刷卡买名表,探员即上前拘捕两人,起出两张非法得来信用卡,一张假身分证及一张假身分证补领纸一并带署,警方继而搜查全港多个地点,拘捕其馀四名男女带署扣查。

邓启荣高级督察呼吁市民小心保管个人资料,不时检查信用卡消费记录及月结单,一旦发现有可疑,即联络银行及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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