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起入职公仆须签声明效忠

2020-09-26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港区国安法》第六条列明,就任公职时要签署文件或宣誓,确认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区。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昨公开表明准备下月向各部门发通告,安排七月起入职的公务员签署声明,作为聘用条件之一,至于现职公务员的安排,将与律政司等再作研究及做谘询。他又提醒,公务员在个人社交平台发表言论,亦有可能突然被公开,或造成影响及招致质疑,政府会进行检视有否违规;而任何人触犯一些危害国家安全罪行,被法庭定罪、判刑,就是违反誓言及《港区国安法》,会马上被革职。

聂德权表示,当局预计在下月向各部门发通告,安排今年七月一日后加入政府的公务员签署声明,确认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区。至于现职的公务员,政府正按既定机制进行谘询。他指,周二已会见数个公务员团体及中央评议会收集意见,大部分代表同意及支持安排。对于现职公务员有可能不签署声明或宣誓,当局正与律政司沟通,了解若出现相关情况的跟进行动等,强调当正式推出有关现职公务员的安排时,会清楚交代。

对于有人担心在甚么情况是违反誓言?违反誓言后会有甚么后果?他称,拥护《基本法》其实基本上是每一个人的责任,在政策构思过程中,公务员同事及官员表达意见是一贯做法,而《基本法》亦清楚保障每一位香港市民言论和表达自由,但他强调,他们除了有香港市民身分,亦是公务人员身分,言行要与所有身分相称,「不可作出一些,或说出一些可能令人会产生误会,其中和身分有实际、或观感上或可能产行的冲突。」

他又表示,若公务员被质疑是否不拥护《基本法》、不效忠特区,即违反誓言,必定因相关的言行引起,要按照实际的言行才能作判断。

他提到,最严重的情况是触犯《港区国安法》第三十五条,「如果任何人犯一些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被法庭定罪、判刑,这便很清楚地是违反誓言……若有这个情况,法庭判了是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话,当然应该马上撤销他的职务。」其他情况的话,则按公务员守则及相关的纪律处理程序跟进,一旦属实而有足够证据,会施加适当惩处,在现行机制中,最严重后果是革职。

聂德权解释,作为公务员身分,与朋友间倾谈或表达一些看法时,即使是透过私人渠道或个人社交平台,亦有可能在网络上突然被公开。他指,公开言论未必是当事人本身原意,「但当这些信息公开后所产生的影响,亦很可能构成影响……这都是我们其中一个需要关注的地方」,如果有关言行本身是在网络出现,招致一些质疑时,当局定会小心去检视「究竟有否违反我们的公务员相关规例」。

公务员工会联合会总干事梁筹庭昨在电台节目表示,与聂德权会面后感到更担心,因《港区国安法》实施后,现职公务员言论一旦与政府政策相违背,便有机会被视为犯法兼遭解雇。他引述局方在会面期间表明,公务员在个人社交帐户内的言论,并非私人言论,担心当局容易以言入罪,要求清楚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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