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律师欲见偷渡港青被拒

2020-09-10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十二名涉嫌偷渡台湾的反修例暴力示威者,仍被扣留在深圳盐田看守所,两名受委托的内地律师,要求会见当事人被拒,包括代表黄伟然(Wong Wai-yin)的河南人权律师任全牛(见图)。他向本报表示,负责案件的员警拒收法律文件,包括黄伟然要求返回香港司法管辖区的书面文件。任全牛又收到当地司法局来电,要求他不要代理有关案件,又表明这宗案件的人「涉及的事大了去了」。他估计其他律师亦会收到不同程度的警告提醒。

代表乔映瑜的四川维权律师卢思位昨日下午一时许持公证书到看守所,看守所核实文件后,表示要等四十八小时再回覆是否批准会面,至昨日下午约三时半看守所警官通知,其当事人已另外委托了两名律师跟进,因此不会安排会面。卢思位相信,这是「官派律师」的情况,要求会见当事人核实真实性,他事后亦到盐田公安局法制科及盐田检察院投诉。卢思位早前引述与他会面的警官透露,他的当事人有机会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比原本拘留通知书的「偷越国边境罪」更严重。

「12港人关注组」在社交平台表示,截至前日一共有五名内地律师被拒探访当事人,包括张俊富、乔映瑜、黄伟然、郭子麟和张铭裕的代表律师,其他人包括李宇轩等正等候律师尝试探访。同时有两名内地律师因压力或司法局命令而退出参与案件。

港区人大代表、行政会议成员叶国谦估计,内地起诉十二人涉非法入境罪的机会最高,因该批人士在港已被起诉《港区国安法》,料起诉十二人国安法的机会较微。他说,非法入境罪在内地普通判囚一年,严重可判二至七年判期,若做「蛇头」引致他人死亡等有机会被判终身监禁。民主党涂谨申则指,港府应协助在内地被捕的港人,过往如有港人在香港犯案而在外地被发现,港府会积极寻求遣返相关人士。他称,虽然香港与内地没有引渡安排,但以往内地一般会将相关人士带至边境,交由香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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