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男生管有喷漆雷射装置脱罪
2020-09-10 00:00
拘捕被告的防暴警麦浩燊昨供称,他于去年十一月二日在荷李活道一带发现约五十名黑衣人,部分人戴「猪嘴」,亦有人手持铁通。黑衣人在警察到场后往云咸街方向逃走,他其后发现身穿黑衣、戴鸭嘴帽、口罩、戴劳工手套的被告黄智恩站在荷李活道的行人路上,当时被告挥舞右手大叫「有警察」,示意黑衣人离开。
麦称,他甫下车,黄即向云咸街逃走,期间曾离开视线两秒,但他「唔记得附近有无其他人」,何官即质疑「如果有十个人喺附近,咁你点知唔见咗嗰两秒有啲咩事」,麦表示「呢个我真系唔记得」。麦最终将被告截停,但被告两度尝试逃走,两人更曾双双失平衡倒地。
辩方质疑麦为何不把注意力放在手持铁枝的示威者身上。麦强调被告戴手套,亦「挥手叫啲人走」,但他承认后者只是他的推测,亦没有目睹堵路行为,只看见杂物散落在路面上。麦表示他在截停被告后两人双双倒地,何官质问「无啦啦唔会跌倒㗎,点阻止佢呀,点失平衡呀」,麦回应称「用手阻止罗……呢个细节我真系唔记得」,自己追至被告左前方伸手拦截,但「唔记得用边只手同埋有无掂到佢」。
何官再质疑麦为何不记录两人跌倒经过,因「可以构成阻差办公,点解咁都唔记录」,麦表示「对唔住,我忘记咗」,麦解释,他曾捉住被告腰部,可能因绊倒致失平衡,何官问「点解头先唔讲」,麦强调因案发多时,细节会有缺失。
何官昨裁决时指,本案重点在于被告因甚么行为招致怀疑,其他人因警车到来便作「鸟兽散」,为何被告却「在原地呼吁其他人离开」,麦承认被告没有做违法行为,当时有示威者手持铁通,质疑他为何「唔盯上呢啲人,而系去截查被告呢」。
何官提及麦不能回答被告附近有多少人,而截停被告时的情况则缺乏细节,质疑麦为何不作详细记录。法庭不接纳麦的证供。何官认为涉案喷漆是「普通不过的物品」,虽可作非法用途,但控方缺乏环境证供证明,裁定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脱。
至于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法庭则认为被告虽被搜出雷射笔,但「之前做过啲咩无从稽考」;涉案雷射笔虽被鉴定为三B级别,但控方未有将检获的电池作测试,「讲唔到会否造成伤害」,因此亦裁定罪名不成立。案件编号:东区刑事八七四——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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