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公司董事及文员涉呃四银行亿元贷款

2020-09-03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廉署昨落案起诉一名中小企业董事及相关公司一名前会计文员,控告他们涉诈骗四家银行八十三笔贷款共逾一亿零二百万元及银行融资共三千一百万元,并诈骗致使公贸署及按揭证券公司为该等银行批出的贷款及融资提供担保,款额共一千一百万元,两名被告将于明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

被控两人分别是陈永福(六十岁),是已结业的华丽国际有限公司(华丽国际)独资董事及股东,及黄梓华(二十八岁),华丽国际前会计文员,同被控六项串谋诈骗罪名;陈永福另被控十四项串谋诈骗罪名。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有关罪行涉嫌于一〇年九月至一五年一月期间发生,华丽国际是一家没有任何实质业务的贸易公司。陈永福应华丽国际实质东主邀请,于二〇〇九年七月出任该公司独资董事及股东。黄梓华于一二年十月至一四年八月期间是该公司唯一会计文员,按其实质东主指示处理会计事宜。

为协助本地中小企业融资发展业务,多家银行分别提供各类型融资及贷款服务予中小企业,有关银行包括花旗银行(香港)、大新银行、星展银行(香港)及滙丰银行。工业贸易署及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于〇八年至一一年期间,分别推出「中小企业信贷保证计画」、「特别信贷保证计画」及「中小企融资担保计画」,向中小企业提供担保,以协助它们从银行获取融资。

其中六项控罪指陈及黄涉嫌与上述华丽国际实质东主及一名与其有关联女子,一同串谋欺诈大新银行、星展香港及滙丰银行,不诚实及虚假地表示由华丽国际提交作申请银行融资的证明文件均为真实,导致三家银行向华丽国际批出银行融资共三千一百万元。

另外五项控罪指他们串谋欺诈工贸署;两项控罪指串谋欺诈按揭证券公司,以取得贷款及融资担保。

馀下七项控罪指陈、黄二人涉嫌与另两人串谋欺诈四家银行,不诚实地提交证明文件,声称有关文件涉及华丽国际与其七家供应商之间的交易,导致该四家银行向华丽国际批出八十三笔贷款共逾一亿零二百万元,并直接向该七家供应商发放该等款项。

關鍵字

最新回应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