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拼」冒「乐高」主犯判囚六年
2020-09-03 00:00
据新华社报道,二〇一五年至二〇一九年,李某某指使多人,购买新款乐高系列玩具,通过拆解研究、设立玩具生产厂等,专门乐高玩具。「乐拼」仿制了乐高的「Great Wall of China」、「DISNEY PRINCESS」等四十七个系列六百逾款产品。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涉案人数众多、犯罪时间跨度大、侵权款式多样,犯罪数额达到三点三亿馀元,案件涉及的绝大部分仿冒玩具已经流入市场,不仅侵犯了知识产权,给权利人的商誉和经济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遂作出上述判决。
这并不是「乐拼」第一次被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〇一八年曾裁定,乐拼侵权乐高,需要向乐高赔偿一千五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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