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友发现彦霖浮尸 误当老人家正游泳

2020-09-01 00:00

(星岛日报报道)陈彦霖死因研讯踏入第六天,庭上传召首名发现彦霖尸体的市民、水警及救护员作供。该名市民起初误以为尸体为正在游泳的老人家,惟靠近后发现是一具男尸,直至翻看新闻后始确定尸体性别。负责捞起尸体的水警声称其小队指挥官检验后,鉴于尸体赤裸,故认为死因有可疑,惟指挥官昨于庭上改口指当时未能界定是否可疑。

记者:叶君怡 陈楚琨

去年九月二十二日,市民刘贤佳与儿子在魔鬼山对出海域钓鱼,发现有人在距离他们约四十至六十米「浮下浮下」,刘起初以为是老人家在游泳,未有多加理会。约半小时后,该人飘浮至两父子约十米左右时,刘担心船桨伤及他,于是向其叫喊,惟对方未有任何反应,终发现该人乃一具浮尸,于是报警求助。

刘应死因裁判官及陪审团提问,表示父子两人在离岸不足一百米钓鱼,等待警方到场时,观察到尸体肚子朝上,「似阿叔有肚腩」,尸体头发约长一尺多,左手搁在肚子上,身体随水流浮动。待其儿子在网上翻看报道后,刘始发现该具属女尸。

事发时隶属水警港口分区第四小队的陈国荣供称,他于上午十一时半到达现场调查,沿刘所指的方向发现一具脸部朝上的尸体。近中午时分,陈等人以吊牀及吊机捞起尸体,目测女尸约二十至三十岁,全身赤裸,开始发臭,面容发黑但仍可识别外貌。女尸随即被送往西湾河水警基地,经救护员检验后证实死亡。刘表示,小队指挥官文惠长趋前再次检验尸身,认为尸体赤裸,死因有可疑。

文惠长庭上供称,自己在水警基地为尸体作初步检验时,观察到尸身已轻微发胀、眼部突出、嘴唇肿胀、无明显伤痕、全身赤裸,右小腿内侧有个两寸乘四寸擦损伤口,此外无其他伤痕。对于尸体右小腿的擦伤,文认为伤势或因尸体卡在石中或搬运造成。

文强调,因尸体时无身分证明文件、无可辨认身分的饰物、皮肤较黑未能分辨死者国籍,同时未见有头部重创、喉咙割伤等伤口,故未能界定案件有否可疑,或是否属谋杀案。文及后要求刑事侦缉同事到场协助,亦有指示下属在附近海域作搜索,但未有发现。

应死因裁判官提问时,文指在魔鬼山对开海域的尸体发现案约有两至三宗,但其驻守的港岛东至维港海域则常有发生。陪审团则问及,尸体漂流时会否冲走其衣物,文则称夏天衣物较少,会有衣服被冲走的机会。被问到尸体右小腿的擦伤会否因打捞而造成,文表示其队员称无接触尸身,故伤口应不是因打捞所造成。

接到指示到场的救护员莫桥辉称,他为该女子检查生命表徵,并无呼吸及脉搏,手脚关节已出现尸僵,耳后呈现尸斑,结论为明显死亡。他提到一般死亡十二小时或以上,尸体便会出现尸僵,尸斑则于死后两小时出现。莫解释判断明显死亡的五大准则,包括出现尸僵、尸斑、烧焦至不可辨认、腐尸及受到明显严重创伤。案件编号:死因研讯八七〇——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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