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瞒逃」料内地审 陈曼琪指理所当然
2020-09-01 00:00
广东省海警上月二十三日在香港东南水域对出中国水域,截获涉嫌非法越境船只,拘捕十二名「涉嫌非法越境人员」,当中包括因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被捕的「香港故事」成员李宇轩和「勇武派」「屠龙小队」成员等十二人,引起各界关注,部分民主派人士认为内地应将众人交回香港法庭审讯。
本身是港区人大代表的香港中小型律师行协会创会会长陈曼琪表示,根据属地原则,内地海警在内地司法管辖区拘捕涉嫌偷渡的港人,是合法、合情、合理之举,案件应交由内地法院审讯,毋须将犯人移交香港法院,况且十二名港人在内地违反内地法律,香港法院也无法审理内地刑法罪行。
陈曼琪续称,广东海警是以涉嫌越境罪进行拘捕,但有人抹黑内地滥用《国安法》拘捕港人,也有人歪曲为粤港两地根据《港区国安法》联合执法,重申是次拘捕行动全属内地事务,不存在中港两地联合行动,「如果有人想炒作、造谣,是不可能成功。」
十二人涉嫌非法入境内地的案件,陈曼琪说经过内地法律系统处理完毕后,众人会被遣返香港,再度面临上庭受审,当中会被加控违反保释条件,法庭会考虑被告再潜逃的可能性,故此再次申请保释会十分困难。
陈曼琪认为,因应目前香港社会情况,而涉及违反社会秩序的严重案件亦相对增加,涉案疑犯潜逃有上升趋势,相信法院将来处理相关案件疑犯的保释申请时,除了考虑案件严重程度,亦会考虑疑犯潜逃风险,预料法院处理疑犯保释时「会揸紧」。
她又建议,法庭审理有关案件时,应该「快审快判」,因为此举既对被告较为公平,亦更能彰显公义。
另外,当被问及十二名疑犯涉嫌登上同一船只潜逃,是否反映背后有「大台」组织时,陈曼琪表示不会就个别个案评论,但认为警方要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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