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盐田怀疑12「瞒逃」 内地侦控审至少半年

2020-08-30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十二名潜逃台湾失败的反修例暴力示威者,仍被扣留在深圳盐田看守所,据了解,该看守所今年六月已经清空,准备扣押涉嫌触犯《港区国安法》的港人,根据内地刑事程序,一般由侦查、起诉至完成审判,三个阶段合共需时至少半年,期间各人有机会不获保释。

包括「香港故事」成员李宇轩及「屠龙小队」成员兼港大学生郭子麟在内的十二人,目前在深圳盐田看守所接受调查,香港警方前日已到郭位于牛头角彩霞邨寓所,向郭的父亲告知其子在内地被捕消息,本报昨午再登门了解,但郭家无人,而郭在内地落网消息已传遍左邻右里,有街坊对与「屠龙仔」为邻感到惊讶。

深圳盐田看守所位于区内永安北一街南一号,距离港铁罗湖站大约二十五公里,车程需时四十分钟左右。据了解,该看守所去年底已暂停接收疑犯扣查,至本年六月初,人大开始审议《港区国安法》,各界预料即将通过及实施相关法例,看守所同月已清空,相信准备扣押涉嫌触犯《港区国安法》的港人,至于「原居」疑犯早被安排转到罗湖看守所继续接受扣查。

今次案件引来港人对内地刑事案件处理程序的关注,一般分为侦查、检察及审理共三个阶段,公安局截获疑犯后,扣查时间最长可达三十七日,期间需要呈请检察院是否作出拘捕,一旦获批准逮捕,公安有多两个月时间展开调查,如有必要,可延长多五个月,完成调查后,检察院会在一个半月内决定是否起诉,其间亦可以再发还公安调查。

案件届时正式审讯,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完成审理过程,但有权多次延期,未有审讯结果前,除非被告怀孕临产或有重病,不适合羁押,否则通常不获保释。换言之,该十二人由被捕一刻起计,整个刑事过程历时至少半年,一旦偷渡罪成,他们将在内地服刑,出狱后则被遣返香港,就其早前干犯的香港法例再接受审讯,至于李宇轩涉嫌触犯《港区国安法》的案件,有律师早前回覆本报查询时指,预料将在内地审理。

涉案十一男一女过往积极在港参与反修例暴力示威,分别被控暴动、制造炸药、甚至违《港区国安法》等不同罪名,他们趁保释候审或缺席聆讯期间偷渡赴台,原计画乘快艇先到距香港大约三百四十公里远、由台军把守的东沙群岛,随后转乘大船到台南屏东,但最终在南海水域被广东海警截获。

關鍵字

最新回应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