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暴民漠视法治 失智「判官」上身
2020-08-27 00:00十五岁少女陈彦霖死亡事件,因为发生在去年九月「反修例」运动期间,尽管当日验尸报告没找到「他杀」的疑点,却一直被炒作成为「警察杀人」事件。日前死因研讯开庭,激进示威者追着出席研讯的陈母及陈的外公,粗言秽语辱骂,又说他们是假扮的,还一度围困并动手推撞他们。十一天的死因研讯才展开了三天,陈母、外公、在女童院跟进陈女生前个案的社工,把更多事实放在世人眼前,显示五次出入女童院的陈彦霖确实有复杂的过去,情绪和精神曾出现问题,至于真正死因应由死因庭去裁决,但为何有人已急着做「判官」,还想在光天白日下行「私刑」?对一个失去女儿的母亲如此毒辣,良心何在?
法律界高人指出,这些在法庭外包围、指骂甚至动手推撞陈彦霖母亲及外公的「示威者」,别以为可以随便作「判官」,他们的行径已涉藐视法庭,更有可能已触犯了《死因裁判官条例》中第47条「故意侮辱死因裁判官、协助死因裁判官的人员或证人」的罪行,可被监禁两个月;另外,他们恫吓陈母的恶行,还可能构成妨碍司法公正罪。
综合陈母、外公及社工的供词,陈彦霖在失踪前几个月,精神状态已出现问题,并多次情绪失控,失踪前一晚更向外公表示「听到有男人声」和她说话,翌日早上状态异常并似是彻夜未眠。当然单凭这些资料绝对不足以「判定」陈彦霖究竟发生了甚么事。
随着陈彦霖的死因庭继续聆讯,相信会有更多事实呈现出来。黑心媒体、政客曾利用陈彦霖的死,炒作新闻、煽动仇恨,将会被戳破。关于陈彦霖的事实,反政府、仇警的人可以不理,但如果他们真的当了自己是「判官」,继而用「自己方式」向陈彦霖的家人作出攻击,甚至以为可以行「私刑」,那就请要有负上法律责任的准备。
原姿晴(前传媒人,现任职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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