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毁何君尧办事处 加籍学生轻判感化
2020-08-11 00:00
两名被告分别是十八岁加拿大籍男学生朱沛恒及三十二岁建筑工人陈柏尔,他们被控于去年七月二十二日,在荃丰中心损坏属于何君尧办公室的玻璃墙。
温官称案件有一定严重性,造成颇严重的财产损坏,但相信男学生只是一时冲动犯案,事发期间受社会气氛及社会运动影响,破坏非由他一人造成,事后亦已作出五万元赔偿。相信他已上宝贵一课,乃接纳感化官建议,判处被告接受一年感化令。
至于被告陈柏尔亲自求情强调,自己一时冲动犯案,他并非造成破坏的始作俑者,他向办事处抛掷金属座等只为发泄情绪,明白自己当时「好唔理智」。控方提出被告须向事主赔偿五万元,陈表示正领取综援或须分期偿还,温官提醒只有在判刑前赔偿才会接纳成为减刑因素。
温官认为涉案办事处损毁严重,而被告是成年人,必然判处监禁式刑罚。鉴于被告每月须向精神科覆诊,需考虑精神病病历对被告犯案的影响有多大,决定把案件押后至八月二十四日判刑。
案件编号:沙田刑事四一八〇——二〇一九。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