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旗法》拟修订 禁倒挂及随意丢弃
2020-08-09 00:00
内地报道,国旗法修正草案订明,不得倒挂或以其他有损国旗尊严的方式升挂和使用国旗;不得随意丢弃国旗;公民和组织在网络中使用国旗图案,亦要遵守相关网络管理规定,不得损害国旗尊严。草案同时规定,破损、污损、褪色或不合规格的国旗,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回收和处置;在大型群众活动结束后,活动主办方要把现场的国旗妥善处置。
草案亦规定,在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严重自然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造成重大伤亡或者举行国家公祭仪式时,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下半旗致哀,也可以在部分地区或者特定场所下半旗致哀,有关做法明确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决定。
国徽法修正草案则进一步明确限定国徽和国徽图案的使用范围,规定商标、产品外观设计、商业广告、日常用品和陈设布置等,不得使用国徽和国徽图案。
由于《国旗法》和《国徽法》已纳入《基本法》附件三,草案如获通过,香港也要配合实施。本港立法会议员郑松泰二○一六年于立法会倒插国旗和区旗,被裁定公开及故意以玷污方式侮辱国旗及区旗两项控罪成立,判罚五千元。裁判官当时指,「玷污」一词不限于实体接触式的侮辱行为。
郑松泰昨日称,对修订虽感到莫名其妙,但认为修订或有助厘清本港法律的灰色地带,不担心自己因今次修订而被取消议员或参选资格。建制派曾提出谴责郑松泰议案,立法会调查委员会裁定郑违反誓言和行为不检,构成谴责理据,惟议案在泛民反对下被否决。郑松泰早前报名参加现已押后的九月立法会选举时,曾被选举主任以此质疑他无意真诚拥护《基本法》和效忠特区,他当时回覆,就倒插国旗的事件致歉,指经过观察和反省,认为当年所做的确实不对,承诺改过迁善。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