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NO港人及近亲 须同时入境

2020-08-05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因应《港区国安法》实施,英国政府早前公布,明年一月起,持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NO)的港人和近亲,可申请特别签证。英国内政部最新更新签证部分条款,在签证生效前,BNO持有人及其近亲需以家庭为单位同时入境。

《港区国安法》实施后,英国政府决定将于明年一月起推出一个新签证,持BNO的港人和近亲可申请。申请人可选择申请三十个月居留期限,并可再续期三十个月的方式,或以「5+1」方案,在英国居留最长五年后,申请定居一年,即可申请入籍。申请人其间可在英国工作或读书,但不会获得社会福利等保障。英国内政部则在网站更新签证部分条款,列明在签证生效前,BNO持有人及其近亲需以家庭为单位同时入境,此意味一个家庭提出申请时,不可以「太空人」的方式移民英国。

资料显示,早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不少持有BNO的家长以「太空人」的方式移民英国,即是将子女先安顿在当地求学,以获取当地居留权,而父母则留在香港工作赚钱,港英两地走。或是两夫妇其中一个人先在英国生活,另一人继续在香港。

根据现行居英申请条件,持BNO的父母与没有BNO的子女及其近亲,必须一同申请签证,才能一同获得居英权,加上参考英国其他签证要求,申请人在英国居留期间通常设有不能离境多于某指定日数,例如一百八十日,才能满足符合申请定居的条件。据此,若持BNO家长的子女于九七年后出世,未有BNO,就必须全家一同申请特别签证及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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