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思而行】虚伪的英国人

2020-07-30 00:00

英国外相蓝韬文日前宣布因应北京在港实施《香港国安法》,将实施一系列的回应,包括「无限期暂停」与特区的移交疑犯协议及给予部分持英国海外护照港人居英权。说得漂亮堂皇、极尽大义凛然之能事。

为何要「暂缓」移交疑犯协议?暂缓便不应是无限期,无限期即不是暂缓,说法本身已令人摸不着头脑。最重要的是,停止与特区的移交疑犯协议,表面上意思是不会协助特区要求移交疑犯,避免成为政治逼害帮凶,但潜台词却是特区法治不彰,不值得信任。这是绝对不公平的,细看世界著名的世界公义工程(World Justice Project)在最新全球法治报告中,特区全世界排行十六,比美国的二十一位为高。可能英国政府的意思是移交疑犯给予特区会被送到中国,而中国的法治是难以信赖。但细看法治排行榜,中国排行八十八,比英国现有移交疑犯协议中的十四个国家为高;这十四个国家是:伯利兹(89)、菲律宾(91)、俄罗斯(94)、赞比亚(97)、利比里亚(98)、危地马拉(101)、肯亚(102)、土耳其(107)、奈及利亚(108)、曼加拉(115)、乌干达(117)、黎加拉瓜(118)、玻利维亚(121)及没有排名的利比亚。因此如果说是以法治为标准来决定应否建立移交疑犯协议的话,与香港终止移交协议,是多么的虚伪!

同样重要的是,香港的移交疑犯法例乃英国人在殖民地时代,即回归前已通过,理应符合人权和法治标准;而事实上在人权保障方面,法例确实符合联合国于一九九〇年有关移交疑犯的决议和二〇〇四年所制订的模范移交疑犯条例的要求。在联合国的标准下,移交疑犯只适用于最严重的刑事罪行,但并不包括所有政治罪行或有政治背景的疑犯,中国与加拿大在孟晚舟案中之争议正在于此。全世界的国安法也被公认为政治罪行,当然不在移交疑犯之列,便是香港要求移交英国法官根据英国法例也不会批准,那么英国人怕甚么?英国外相不要求英国法官保证不会移交政治犯,却要求特区政府保证不会申请移交政治犯,是本末倒置、指鹿为马,是多么的虚伪!

说到给予英国国民(海外)护照持有者居英权更是荒谬,如果说要救香港人于水火之中,为何只给居英权予九七年前的香港人?参与修例暴动者大多是九七年后出生的年轻人,他们又怎办?要给予居英权,为何不是即时给予,要等五年后?是否因为现时英国脱欧后经济低迷,需要一班开荒牛为英国人重振经济,到五年后,英国经济重上轨道后才再作打算?若是这样,则是利用不满「一国两制」的港人达至一己的政治和经济目的,却又摆出一副见义勇为的姿态,是多么的虚伪!

英国政府应该清楚知道国安法乃国家大事,会否只容许例如利物浦为整个英国决定如何保护国家?英国政府清楚明白《中英联合声明》并没有触及保护国家之需要,高度自治亦不可能包括由特区决定如何保护中国,说甚么违反国际承诺,破坏高度自治,只是项庄舞剑,是多么的虚伪!

也许我对英国人的批评是过分了,政客从来也是虚伪无耻的人,要求他们做一点符合正义的事,根本是缘木求鱼。世上乌鸦一样黑,不应只要求英国政客说实话、做实事。以上一大串牢骚便当我没说过吧。

汤家骅(资深大律师、民主思路召集人)



關鍵字

最新回应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