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台籍高层认刑毁警署横额

2020-07-11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于台湾国立大学毕业的台湾籍跨国公司高层声称对示威事件感到失望及伤痛,不懂如何表达,故四度用喷漆在港铁站设施及香港仔警署外的横额上,喷写「七二一」、「八三一」等字眼,又在被捕时挣扎。该台湾籍男子昨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四项刑事损坏罪,拒捕罪则获控方不提证供起诉了事。辩方求情时指,被告承认自己用了错误的方法表达意见,现已感到后悔,希望承担责任,并承诺不再重犯。何俊尧裁判官劝喻被告:「你可以表达不满,但唔能够犯法」,现考虑被告背景良好及有真诚悔意,认为值得给他一次机会,将为他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押后至本月廿四判刑。

辩方大状黄瑞红透露,四十九岁被告黄麟杰大学毕业后,赴美国攻读人力资源硕士课程,十二年前来香港定居,现于一家跨国公司任职人事部经理,年薪逾一百万。他与在香港大学任教职的妻子育有一双子女,被告对香港有很深厚的感情,很感激这里给他的机遇。被告一直承公守法,是次官司对他的家人造成影响,而其案底或会影响到他的工作,已受到很大教训。

辩方称,被告愿意应控方要求,向港铁赔偿一万五千元及向警务处赔偿约三万五千元。惟何官质疑警务处就两幅横额索价三万多元并不合理,要求控方提供更多资料,暂未颁下赔偿令。

案发于去年九月十七日及十九日凌晨五时许,被告三度在港铁海洋公园站及黄竹坑站出口,以黑色喷漆喷在外墙、地下、电梯门及机房等地方写上「七二一」、「八三一」等字眼。至同月三十日他再重施故技,涂污香港仔警署外用的两幅横额。被告跑离现场时遭警署警长截停,惟被告撞向警长及在被制服时挣扎。案件编号:东区刑事五○四——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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