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国安委成立 骆惠宁担任顾问

2020-07-04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与《港区国安法》相关的人事任命揭晓,国务院昨日任命中联办主任骆惠宁为港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国家安全事务顾问,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对此表示欢迎。特区政府昨日亦宣布已成立港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并任命刘赐蕙为警务处副处长(国家安全),担任警务处维护国家安全部门的负责人。

国务院依照《港区国安法》规定,昨日决定任命骆惠宁为港区国安委国家安全事务顾问。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欢迎国务院作出有关任命,特区政府将与港区国安委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和国安公署通力合作,各司其职,竭尽所能执行《港区国安法》,履行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

特区政府昨日宣布,已按《港区国安法》第十二条成立港区国安委。港区国安委由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担任主席,成员包括政务司司长张建宗、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警务处处长邓炳强、警务处副处长(国家安全)刘赐蕙、入境事务处处长区嘉宏、海关关长邓以海和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陈国基。陈国基亦同时兼任港区国安委秘书长。

依照《港区国安法》,港区国安委负责维护国家安全事务,承担维护国家安全主要责任,并受中央人民政府监督和问责。港区国安委设立国家安全事务顾问,由中央人民政府指派,就港区国安委履行职责的相关事务提供意见。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将列席港区国安委会议。

林郑月娥同时按《港区国安法》第十六条第二款任命刘赐蕙为警务处副处长(国家安全),担任警务处维护国家安全部门的负责人。

林郑月娥指,刘赐蕙在警队服务长达三十五年,表现出卓越的领导才能、专业能力和坚毅精神,深信她能在此关键时刻,履行历史性职责,领导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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