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结冲击警防线 建筑工人判囚六星期

2020-06-24 00:00

(星岛日报报道)示威者于去年七一回归日清晨在金钟政府总部一带集结,抗议政府强推修例。一名建筑工人与其他示威者在金钟夏悫道向警方防线推铁马,逃走时跌倒,当场被捕。他昨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非法集结罪,判囚六星期。林希维裁判官强调,法庭并非针对任何人或任何颜色,而是要履行责任,根据上诉庭及终审法院的判刑指引,带有暴力成分的非法集结案必须判处具阻吓性及惩罚性的刑罚,故判处被告监禁无可避免。

林官指,三十六岁被告袁志成的角色轻微,大部分时间只是坐在一旁,到中段才协助推障碍物,没有领导或煽惑成分,但本案严重之处在于集结人数规模大,示威者曾冲击警方防线及向警方掟杂物。考虑各方因素后,以九星期监禁为量刑起点,因被告认罪而减刑至六周。林官亦勉励被告,其年幼的儿子在庭上见证父亲入狱,对他而言相信是很大冲击,「事件完结后,好好咁弥补返离开咗呢一段时间」。

辩方求情称,被告受案件困扰多时,一早希望认罪了事,但受疫情及控辩双方商讨答辩事宜影响才拖延至今。

他已明白到集会自由并非绝对,亦明白自己犯下了严重的错,故即使深知判监是在所难免,但仍愿意承担刑责,用行动表达歉意。育有两子的他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亦是一名好爸爸、儿子的榜样。他为人顾家,本性善良,是次犯案纯属单一事件,重犯基本不高。

事发当日早上七时,逾百名示威者无视警方警告,占据夏悫道的东西行车线,在现场集结及高叫口号。当时被告身穿黑衣,戴上普通外科口罩及白手套站在示威者前线右方,大声辱骂警员,期后更与其他示威者一同向警方防线推铁马,有人则向警方投掷水樽、砖头、钢棒和其他硬物。被告在警方驱散期间跌倒,因而遭制服拘捕。

案件编号:东区刑事二八二五——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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