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公务员公然反政府
2020-06-07 00:00
聂德权说,根据《基本法》及《公务员守则》,公务员要尽忠职守,向特区政府负责,「不论你的个人的理念或信念,都需要向在任行政长官及特区政府忠诚,及在履行职责时不会令人感觉有利益冲突,或不会有实际利益冲突,不会因为你本身的信念或理念,而影响你去履行职责,在这个要求及原则是很清楚。」
在政策制定过程当中,公务员可以畅所欲言,最后作出一个判断,当政府政策出台,所有人都应该好好执行,「但你公开地反对、批评,令人误会你去履行公务员职责会否有冲突?会否有偏私等等情况?这是不可接受。」
他说,《基本法》是保障言论自由,但身为公务员需要考虑这个身分的要求,如果令人误会他与特区政府对着干,或公然违反已出台的政策,甚至打着公务员旗号去组织、参与一些反政府集会活动,一般人都会质疑此举与公务员身分有冲突,当局处理原则很清晰,即公务员违反法律参与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制裁,如有违规行为就按现有规例、守则、机制处理,「处理这些事情要讲求公平性,以及程序和事实,会认真处理,会全速去做」,他之前已向全体公务员发信,「表明我们对于违法行为、违规的,是不会容忍。」
外界进一步要求公务员宣誓以表忠诚,支持在任行政长官及特区政府,聂德权说这本来就是理所当然,一定要做,「如果要做宣誓或签署一个声明,我们会认真地对待这个要求、这个责任。」
局方内部正进行多方面研究,「例如有些人提议所有公务员同事都需要做、或只是刚入职同事做,又或是高级同事、不论职级的同事都需要做?做的方法是像主要官员般去宣誓,或签署一个声明?或现有框架、法律、公务员守则规例等等已经可以做到?违反誓言如何处理、怎样才叫做违反誓言?这些问题都要处理。」他希望能够有一些想法拿出来一同商讨,在今届立法会休会前准备报告进度,有初步看法及研究结果提出,「这个问题要先有定案,如果做就尽快做。」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