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突现场持垒球棍 厨师判监三月
2020-05-09 00:00(星岛日报报道)示威者于去年九月在北角与居民起冲突,一名四十四岁厨师声称「惊俾人打」而携带垒球棍外出自衞,他昨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辩方求情时称,示威者在案发前一个月,曾在北角与居民冲突,打烂属于福建同乡联谊会址的玻璃门窗,当日被告担心事件重演才携带垒球棍自衞,无用以攻击他人。裁判官林子勤指,被告明知附近有冲突,仍刻意携带垒球棍外出,乃判处他即时入狱三个月。
去年九月十五日晚上七时许,有参与港岛游行的示威者到达北角后,与政见不同的居民发生冲突。至约九时半,有警员在英皇道近明园西街处进行人潮管制期间,接到投诉指明园西街有人手持武器。警员到场了解,发现被告手执一支一米长的垒球棍,见到警员时更想跑离现场,但最终被成功追截及拘捕。
案件编号:东区刑事二○四——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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