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建立失业援助金制度方为正途

2020-04-25 00:00

政府早前推出第二轮防疫抗疫基金措施,涉款一千三百多亿元,我们欣见政府在抗疫及支援劳工上作出了更大的承担,同时,政府亦接纳了工联会意见,以强积金作为工资补贴的证明、对没有强积金涵盖的行业,如的士、建造业及餐饮业等雇员,提供了额外援助。不过,是次基金欠缺对失业人士支援,是最为社会各界批评的地方。

政府对于设立「紧急失业援助金」态度暧昧,官员以技术角度出发,指建立系统需时,未能即时帮助失业人士,因此对设立失业援助金并不热衷,不过,政府亦没有全然否定制定失业援助金的可行性。相对于重新建立一套系统,政府的折衷方案是透过放宽综援计画的资产上限一倍,作为支援失业工友的措施。

然而,劳工界认为,综援及失业援助并不能混为一谈,并将失业工友推向综援保障网,这显然不能针对失业工友所需。综援和国际间普遍的失业援助计画有三大显著的分别。首先是申请单位:综援是以家庭为申请单位,而失业援助金则是以个人为主;其二是审批门槛:综援有严格的资产及收入审查,失业援助金则通常让申请人提供简便的失业证明,便可领取;其三是金额,健全成人的综援标准金额只有二千五百元,即使加上其他补助金,最多也不过四、五千元,而工会建议的失业援助金则可达雇员过往平均工资的八成,足以让雇员短期渡过失业难关。

香港作为发达地区,然而,却一直欠缺一个完整的失业援助金制度。失业是所有雇员均有机会面对的问题,即使是有资产的人,也有机会面对一时的经济困难,如供楼、子女开支等,故此,失业援助金制度在资产限制、申请条件及程序,以及援助金额等,皆宜与综援制度有所区别。

最新公布的失业率已升至百分之四点二,短期而言,政府应从速落实年初承诺的失业现金津贴,以强积金制度作为派发基础,结合行业证明,接纳以行业证照、资历架构证明书、出粮记录、宣誓声明、雇主声明等证明文件。津贴应与政府给予企业的工资补贴的金额上限看齐,向每名失业工友(包括放取无薪假的工友)发放九千元,为期最长六个月。

长远而言,政府则应研究建立「紧急失业援助金」,向合资格失业工友提供,按一九年第四季工资中位数八成,一万五千元作为上限的援助,最长可申请六个月。

如何建立符合香港实际情况的失业保障制度,是可以开放讨论,凝聚社会共息。政府必须尽快完善失业援助措施,以应对日渐逼来的失业潮。

黄国(香港工会联合会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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