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女生藏锤仔准签保守行为

2020-04-17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去年十一月十一日有网民发起「黎明行动」,企图瘫痪交通,警方当日清晨在黄大仙街头截停一名十八岁城市大学女学生,并搜出锤仔、洗洁精等物品,控以管有非法用途工具、在公众地方造成阻碍两罪,案件昨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再讯,控辩双方商讨后,申请以守行为方式处理,获署理主任裁判官严舜仪接纳,下令被告自签二千元、守行为两年,另须支付讼费三百元。严官告诫被告守行为期间,须保持公众安宁,以及不能作出妨碍公众地方秩序的行为。

就读城大的十八岁女学生黄睿思,被控于去年十一月十一日,在九龙黄大仙盈凤里消防处员佐级已婚人员宿舍外管有一个锤仔、氯化钠、两樽洗洁精、一束索带、十一颗钉,以及一对气体过滤面罩,并于沙田坳道妨碍公众地方秩序。

案情透露,当日早上约七时半,警方发现有二十名黑衣示威者包括被告,在沙田坳道设置路障,至少三至四辆汽车受影响。警方随即展开驱散,并派员尾随被告至黄大仙盈凤里一带时,黄突然转身除帽,并将一樽食用油扔在地上。经一轮追截后,警员终在消防处员佐级已婚人员宿舍擒获被告,并在其背囊搜出涉案物品。黄在警诫下保持缄默。案件编号:九城刑事二七四二——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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