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肆倘违抗疫令或不获资助
2020-04-13 00:00
截至昨日零时零分,食环署、警方以及卫生署等共巡查食肆三万九千三百八十三次,发出二千一百一十一次的劝喻,并作出十二宗检控。
港府在疫情下加强规管食肆,规定餐厅营运时需要符合六项要求,包括餐桌间需有一米半的距离、不得多于四人同桌、入店前需量体温以及店内需提供消毒洁手液等。食环署署长刘利群昨早出席电台节目时表示,自加强食肆规管后,食环署巡查超过三万二千次,发出约一千七百次劝喻及十一宗检控。但她昨日表明,政府劝喻阶段已过,食肆若违反任何一项规定便会遭即时检控。
她又指,防疫抗疫基金涉及饮食业界的资助计画,原意是资助有堂食、受到措施影响的食肆。而在第二轮「防疫抗疫基金」计画,会按食肆面积作资助基础,每间持牌食肆可获二十五万至二百二十二万元不等,但食肆店主需承诺六个月内不裁员等。刘利群昨日同时提到,小部分的食肆仍是有不符合的情况,并警告如果他们违反政府早前推出的六项要求时,当局必须慎重处理他们在「防疫抗疫基金」的资助申请,不排除不向他们提供资助。
有餐厅负责人指,已经尽力在营运时满足政府提出的六项要求。亦有食客指,新措施下餐厅的桌面会有间隔板分开两边的食客,让大家说话时,口水都不会飞至其他人身上,可以减低交叉感染的机会。亦有食客指在新规定下,会先询问同台的食客会否接受搭枱,避免争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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