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食肆涉鲶鱼鱿鱼充石斑鲍鱼

2020-03-31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海关继续打击违反商品说明食品,早前派员向全港多家食肆,购买声称为「石斑」及「鲍鱼」的食品,经化验后证实并非石斑及鲍鱼成分,实为鲶鱼及鱿鱼,遂采取进一步行动,上周五拘捕七家涉事食肆的东主及董事,他们同涉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海关提醒商户必须遵守法例,市民亦应光顾信誉良好商户。

涉嫌被捕六男一女(四十七岁至六十二岁),当中两人为两家涉事食肆东主,其馀五人是五家涉事食肆董事,目前海关仍在调查,不排除稍后会检控涉案人士。

海关称,海关早前展开一项全港性行动,打击食肆供应附有虚假商品说明的食品,派员到全港各区多家不同食肆,试购声称为「石斑」及「鲍鱼」的食品,并将样本送往政府化验所作检验。化验结果证实,海关人员在其中七家食肆购买的十四个声称为「石斑」及六个声称为「鲍鱼」的食品,分别为鲶鱼及鱿鱼,与声称不符。

涉事七家食肆分别位于上水、大埔、葵涌、油麻地、土瓜湾、湾仔及鰂鱼涌,海关遂于上周五(二十七日)采取执法行动,拘捕涉事七人。

海关提醒商户须遵守条例规定,而消费者购买商品时亦应光顾信誉良好商户。根据条例,任何人在营商或业务过程中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或管有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作销售用途,即属违法,最高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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