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委托工联会 广东福建送药港人
2020-02-25 00:00
由于按现行强制检疫规例,所有在到港当日之前的十四日期间曾在内地逗留任何时间的人士,须接受强制检疫十四天,政府相信部分身在广东省及福建省的港人,不能如常来港覆诊或在领取处方药物后即日返回内地,而他们在港的家属,即使可代为取药,亦因现有限制,未能以一般付运把处方药物送往内地。
为避免他们面临处方药物不足,政府推出特别送递药物计画,只限送递求助港人所需用并由注册医生处方的药物,不会送递任何其他物品(包括非医生处方药物及中药),当中较紧急、有必须药物需要的个案获优先处理,即预计药物将在三月底或以前耗尽。由于工联会在内地设有办事处及成熟的服务网络,政府决定委托工联会义务提供服务,在医管局、衞生署等取药后,政府负责速递到内地,再交工联会内地办事处速递予个别求助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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