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火涉洗钱案 揭有户口疑参与贩毒
2020-02-13 00:00
涉嫌被捕户口持有人男子姓郑、十八岁,无业,其馀被捕一男二女,由二十六至三十五岁,分别报称任职货车司机、公关及无业。
警方毒品调查科行动组警司邹旺忠指出,就「星火同盟」涉洗黑钱案,警方进行多方面分析及调查后,发现案中空壳公司,与一名银行户口持有人,有可疑银行转帐交易活动,遂展开追查,再揭发银行户口持有人疑参与贩毒活动。而在去年十月下旬至十一月下旬,银行户口持有人有不寻常银行交易记录,疑收取了空壳公司共四万八千元。
探员顺藤摸瓜蒐证,前晚采取拘捕行动,掩至南山邨对开,逮捕该名姓郑户口持有人,在其身上被搜获少量毒品,以涉嫌贩毒及洗黑钱罪名将其带署。
行动中,探员又逮捕刚与郑接洽交易的三名嫌疑买家男女,共检获五点二克氯胺酮(K仔)、四点七克可卡因及三克大麻,市值约八千元,初步指三人染有不良嗜好。昨日郑已被落案检控一项贩毒罪名,明日(周五)在粉岭裁判法院提堂,其馀者准保释候查,三月下旬返署报到。
今次被捕姓郑疑犯,与案中空壳公司有不寻常银行户口交往,警方会继续循多方向侦查,特别针对有关户口用途以及资金流向,又会追查背后是否有骨干人物操控,以及有关毒品来源等,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警方强调,根据本港法例,贩运危险药物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五百万元及判处终身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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