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涉藏枪弹罪五月再讯
2020-01-19 00:00
任职维修技工的二十七岁男被告陈玉龙,被控于今年一月十七日,在香港沙田广源邨广松楼的住所中管有枪械,即一支手枪、四个手枪子弹匣及九十二粒子弹,而陈没有持有该等枪械或弹药的管有权牌照
控方原本因为案件涉及枪械数目众多,而要求裁判官把案件押后六个月再讯,惟裁判官认为押后四个月较为适合,以便了解控方转述警方的调查进度。辩方为被告申请保释时指被告被警务人员屈打成招,日后会争议被告证供的可靠性,被告亦愿意遵守宵禁令等严苛条件,而且沙田广康区议员廖栢康更愿意作人事担保。
裁判官指案件控罪严重及证供强,或许有涉案人士在逃,故拒绝被告保释外出候讯。辩方保留八天保释覆核申请,案件将于一月二十四日下午三时进行担保覆核申请。
案件编号:沙田刑事——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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