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E报到室主管 匿报补习职遭廉署起诉

2019-11-29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廉署昨落案起诉一名中学教师,控告他涉嫌向考评局作虚假声明,讹称自己获委任为一八年文凭试DSE报到室主管期间,在补习学校没有教学职务。被告下周一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

现年四十岁被告陈耀辉是中学学位教师,被控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十六A条,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被告于案发时受雇于一所中学为学位教师,负责教授高年级学生英文科。他亦受雇于一间补习学校,在该校各教育中心担任多项教学职务。

该中学于一八年五月被考评局安排为一八年文凭试英国语文科口试试场。考试举行前,被告获该中学提名为其中一名口试报到室主管。控罪指被告涉嫌于去年三月十九日至四月十九日期间藉作欺骗,在交予考评局的回条上作出虚假声明,表示自己在补习学校没有任何教学职务,并意图诈骗,诱使考评局确定委任他为上述考试的报到室主管。

有关的虚假声明涉嫌导致被告获得作为报到室主管三千七百八十元酬金的利益,及导致考评局委任在补习学校有教学职务的人为报到室主管而蒙受不利。

考评局发言人表示,由于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考评局不便评论案件细节。发言人称,考评局十分重视公开考试的公正及保密,获委任的考务人员必须按既定程序举办考试,并须签署保密协议,承诺不会泄露他们的任命或任何机密资料予未经授权的人士,也不能参与任何可引致利益冲突的工作,考务人员申报利益的机制涵盖申报人的配偶、近亲家属,以及与申报人同住的任何人士。发言人续指,与补习社人员或事务有连系的教师亦不应获提名出任公开考试的监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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