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枪男涉暴动袭警缺席聆讯

2019-10-04 00:00

(星岛日报报道)逾千名示威者于十一国庆在全港各区进行激进示威活动。当日下午在荃湾海坝街至大河道一带,一名十八岁中五男学生被警长开枪伤及胸口。中枪男生昨连同五男一女,包括一名理工大学博士生和三名大专生被警方起诉暴动,纵火和袭警等五罪,案件昨解往沙田法院提堂。中枪男生和一对男女尚未出院,其馀被告毋须答辩,法官应控方申请,将案押后至十一月十四日再讯。各被告获准分别以现金五千或一万元保释,不得离开香港和每周需两天到警署报到。

李志豪裁判官将于今天与控辩双方商议后,决定会否给予中枪少年保释。至于另外一对仍然就医的男女出院后,须于本月九日或之前出庭应讯。

除了中枪的十八岁中五学生曾志健外,其馀六名被告包括三十八岁清洁工人陈珩、十九岁学生陈金国、廿五岁报称程式员的李振文、廿一岁学生冯清华、廿二岁学生郭小琴,和廿六岁理工大学博士生邱宏达。

曾志健和邱宏达被控在本月一日在荃湾大河道,大河道北和鲎地坊一带,和其馀不知名人士参与暴动。另外五人涉嫌同日在荃湾海坝街一带和其馀不知名人士参与暴动。除暴动罪外,曾志健另被控在同一场合袭击警署警长曾家辉和警员谢思明。而陈珩另被控在海坝街联同其他不知名的人士纵火。

李振文、郭小琴和中枪男生曾志健目前仍然留院接受治疗。代表曾志健的大律师黄瑞红表示他已完成手术,目前在加护病房养伤,但无法估计出院时间。

控方申请押后以待警方作进一步调查,并反对各被告保释申请。控方指,警方在各被告身上均搜出疑似大量激进示威者的物品,例如对讲机、头盔,和一些保护工具等。控方强调此案是其中一宗在国庆日发生,情节最严重的示威案件。

根据控方透露,大批示威者于国庆日在荃湾爆发示威活动,有人投掷石头,甚至锤仔等硬物和燃烧物。陈珩当时涉嫌在海坝街行人路上,在警方防线前划下一条火线,期间陈金国和冯清华在示威者前线被警方截停。另一边厢戴著粉红色「猪嘴」和携着自制盾牌的曾志健涉嫌在大河道手持一把疑似铁棒的武器,向警方防线包括警员谢思明穷追猛打。其后多人加入对警方施行武力,警署警长曾家辉出于担心自己安危,对曾志健开了一枪。曾志健中弹倒地后,邱宏达涉嫌捡起伤者手中的武器,未几亦被制服。

辩方申请保释指,警方在各被告所搜出的涉案工具并没有攻击性,大多是保护装备。至于针对邱宏达涉嫌捡起铁通的行为,辩方解释他当时是出于拯救中枪倒地的曾志健。

案件编号:沙田刑事 三六八四──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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