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童被虐死案 狠母判监八年
2019-09-19 00:00
自二〇一六年四月船户优里带着女儿结爱,与船户雄大(三十四岁)再婚以来,船户雄大就开始虐待行为。船户雄大管教严厉,经常长时间训话,生气时偶尔对继女用手打头、用脚踢肚等等,并曾让她赤脚穿睡衣在屋外罚站。当局曾对女童实施保护,但其后又让她回到父母身边。二〇一八年一月中,母女俩因船户雄大工作关系移居东京。之后虐待行为变本加厉。船户雄大偏执地要求女童一天一餐,令女童体重急剧下跌;又以管教为命,强逼结爱每天清晨四时起牀练字。到了二月尾,船户雄大逼女童洗冷水澡,并施暴导致她满身伤痕。
结爱身体其后变得虚弱,几乎卧牀不起,反覆呕吐,但两人未有带女童就医,错过黄金时机,最终引发败血症。至三月二日黄昏六时,雄大终于报警将女童送院,但她已无生命迹象,当晚死亡。
验尸发现女童腿部严重冻伤,内脏萎缩至五岁儿童正常大小的五分之一,死时仅重十二点二公斤,相当于两岁儿童的体重。警方事后拘捕女童父母,并以监护人遗弃致死罪作出检控。被告承认疏忽致死,但表示她必须遵从丈夫的要求才能避免女儿进一步受虐。
目前被告与船户雄大已离婚。船户雄大另涉藏有大麻案,他的审讯将于十月一日展开。控方指出,比起女童的生命,女被告更重视自己的婚姻。控方要求判刑十一年。
辩方律师则指出,被告本身是家暴受害者,受到第一任丈夫心理虐待,没有能力阻止船户雄大施虐。优里在庭上表示,替女儿感到痛苦,「我责备自己,永远不会原谅自己。我感到羞愧且非常遗憾。我想死。我希望去能和结爱在一起的地方。」
法官指出,被告受到心理虐待不是降低责任的因素,她「最终按照自己的意志行动」。裁判官守下实说,被告「严格饮食限制、对女儿的不保护是恶意的。她(在虐待过程中)发挥了相应的作用,应受严厉谴责。」
这宗案件引起日本全国关注,当局积极改善保护儿童措施,并在今年六月通过修法,今后将明文禁止体罚,修订后的法例将于明年四月起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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