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妇上访囚11年半 警方:家人受影响
2019-09-15 00:00
寿宁警方上周五(十三日)通报称,该县鳌阳镇六十四岁居民张培兰,以环境受到污染为由,长期多次赴省进京,以及到非信访场所寻衅滋事,近日被以敲诈勒索罪和破坏生产经营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半,罚款五万元人民币。同案被告刘进强、林培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及一年。
自由亚洲电台报道,据检索的公开讯息显示,今次张培兰被重判十一年半,是去年十月黑龙江曹锐、丁凤夫妇被判十三年有期徒刑之后,已知涉及上访位列第二重的判决。引人关注的是,该案由警方抓捕一直到宣判,完全不为外界所知。
寿宁警方通报张培兰案时,还对外警告:「真的别再非法上访了,尤其不要极端上访、缠访、闹访和非法群体性聚集,一不小心就会被判刑住进监狱。最重要的是,非法上访还会影响子女等直系亲属考学、入党、入伍、报考公务员、就业等,不仅把自己的一辈子毁了,也把孩子的一辈子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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