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取得「爆眼女子」医疗报告

2019-09-10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上月十一日,在尖沙嘴警署外遭射伤右眼的「爆眼女子」,早前向医管局发律师信,要求勿将她的医疗纪录交给警方。警方昨日则表示,已透过法庭手令向医管局取得事主的医疗报告,警方正审视相关资料。医管局则称,公立医院会按照既定程序处理索取医疗纪录的申请,但个别个案在未得到病人同意下,则不宜评论。

另外,上周日铜锣湾冲突中,有警员无警告下近距离在铜锣湾站内向出口抛出催泪弹,在记者及行人身边爆开。警察公共关系科高级警司(媒体联络及传讯)江永祥昨日解画,指有人指控警方无原因下使用催泪弹,但其实当时有示威者在站外「由上而下」向警员投掷石头、垃圾桶等杂物,警员须以相应武力驱散及清除威胁,从而制造安全距离,故当时朝示威者离开的方向手掷出一枚催泪弹。

警方上周五使用了二十二发布袋弹、十三发催泪弹、六发橡胶子弹;周日则用了十八枚催泪弹、十三发橡胶子弹、十发布袋弹及一发海绵弹。上周六则无使用任何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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