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前高层涉呃1.6万膳食费明提堂
2019-07-17 00:00
被告王争,四十岁,案发时为华美银行第一副总裁。廉政公署昨控告她涉嫌使用五家食肆共八张载有虚假资料的收据,向银行申领共逾一万六千元膳食费用,被控八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九(三)条。
被告在财富管理部工作,负责向客户提供银行服务,有权申请发还与客户会面期间支付的膳食费用。该八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〇一六年四月至二〇一七年五月期间,意图欺骗该银行而使用八张看来是由五家食肆发出,载有虚假陈述的收据,误导该银行在该等食肆的用餐花费,由约一千三百四十元至约二千九百五十元不等,共逾一万六千元。
华美银行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明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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