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局覆检团拟扩权 涵盖处理教师投诉
2019-07-09 00:00
专责小组昨向教育局局长杨润雄提交检讨报告,杨润雄指当局会详细研究报告内容及建议,订定未来发展方向。今年初有小学教师疑投诉无门而轻生,专责小组因此在报告提出四项改善建议,包括扩大当局「学校投诉覆检委员团」职能,由以往只覆检由家长、学生及公众投诉,伸延至教师投诉个案,认为有助投诉双方获得独立、客观、公信力的覆检结果。法团校董会亦须参照《学校处理投诉指引》,制定教职员投诉机制与程序,包括列明被投诉者不应参与处理事件或监督工作。
教育局成立「学校投诉覆检委员团」多年,名单却从未公布。当局昨晚补充,透露委员团共二十一名成员,现任主席为王振宇医生,自一七年九月全面优化安排至今,学校投诉可透过校本简易及正式调查投诉程序处理与解决,故委员团从未接获覆检申请个案。
报告建议引进调解方式处理持份者投诉,小组成员黄嘉纯称期望可化解纠纷与矛盾,「老师与校长等管理层就算投诉处理完,都要继续做同事,所以要沟通」。报告亦建议,当局每年收集公营学校接获教职员投诉资料,一并检视当局收到的投诉,跟进不寻常情况。
多次处理校政问题的退休校长雷其昌认为,由委员团覆检教师投诉有所进步,但成效要视乎实际操作,「若覆核发现有问题,委员团有否调查权?这些程序与成员组成,当局须公开更多资料」。
中学校长会主席邓振强则指,现时校本处理教师投诉机制各校不同,当局有必要提供范本及培训,让全港学校有标准化的处理程序。教育工作者联会则欢迎建议,相信对改善教师投诉机制有一定作用。
另外,加强校监及校董培训,小组建议为设立「软指标」,新任校监建议首年参加至少六小时培训,校董则首年至少三小时,其后每年参加一项最少两小时培训,九月起试行四个学年。专责小组主席雷添良坦言,学校反映校监及校董属自愿性质,设立门槛须按部就班,「四年后把数据提出来,再视乎成效决定是否微调,甚至设定强制性的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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