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景峰知衰:做错事就该罚
2019-06-27 00:00
庞景峰今年4月在湾仔鸿兴道西行近马师道交界无牌驾驶,以及没有备用第三者保险而驾驶,月初已承认控罪的他,于昨日早上9时35分到达东区裁判法院听取判刑,庞景峰以广东话自辩求情时表示由细到大都生活在公众眼光之中,做任何事都应行得正企得正,尽量不犯错,做事都比较正规,并承认在港使用美国驾驶执照应该受罚,他愿意接受社会服务令,为社会作榜样。
裁判官在庭上表示感化官的报告属正面,加上庞景峰第一时间认罪,决定就两项控罪各判予庞景峰60小时社会服务令,同期执行,并就第二项控罪判即时停牌12个月,庞景峰须交出所有驶驾执照,不得驾驶车辆及申请驾驶执照,由于庞景峰未有带驾驶执照到场,裁判官限他5日内交给法庭,如须在外地使用驾驶执照,可向法庭申请。
景峰离开法庭时接受访问,被问到是否松了口气?他表示之前已有心理准备,知道大概会接受甚么形式的惩罚,他指自己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判罚社会服务令能帮助社会,好过罚款了事。他承认自己在此事上有疏忽,虽然知道要考香港车牌,之前亦已通过笔试和路试,但强调做错事没有藉口。对于停牌,庞景峰认为没有大问题,因他平时很少揸车,通常拍戏才揸车,又说父母已知道判决,问到爸爸钱小豪可有训话?他指和爸爸很少聊天,妈妈郭秀云认为做错事不能用钱解决,赞成他接受社会服务令。至于今次是否一次深刻教训?庞景峰表示过程比较深刻,再次强调做错事就应该受罚。案件编号ESCC1421/2019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