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修国安法 重判共谍

2019-06-20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两岸关系恶劣!台湾立法院会昨三读通过修订《国安法》,重点针对共谍。条文规定,为大陆地区发展组织者,从现行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一百万元(新台币.下同)以下罚金,提高到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多一亿元(约两千五百万港元)罚金。参加组织的所有财产,应予没收。现行条文「不得为外国或大陆地区」党政军机构从事间谍活动,新条例改为「不得为香港、澳门、境外敌对势力」,特别列入港澳。

条文也增订,军公教(军人、公务员、公立学校教师)人员在现职或退休后,若触犯《国安法》,丧失每月领取退休金权利,已支领的也要追缴。总统府发言人张敦涵表示,这是继日前通过两岸条例、国家机密保护法、刑法等多项修正案后,让台湾的「民主防护网」更进一步完整建构。据悉,目前仅剩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中攸关退休将领登陆管制的条文,尚待立法院在这次临时会三读修正完成。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农委会上周五致函给十六名在福建任职的「台籍科技特派员」,要求其三十日内亲赴农委会说明或提供书面意见。

今年二月,位于福建漳浦的「台湾农民创业园」选聘首批十六名台籍「科技特派员」,引起台湾不满。「台籍科特派技员」蔡志阳表示,他们担任科技特派员没领薪水,属于公益性质,没有外泄农业技术,自认问心无愧,政府此举根本是「大炮打小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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