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低层公务员划一加薪5.26%
2019-06-20 00:00
公务员事务局表示,行政会议决定加薪幅度,充分考虑职方对薪酬调整方案的回应,及公务员薪酬调整机制下的所有相关因素,包括薪酬趋势净指标、香港经济状况、生活费用变动、政府财政状况及公务员士气。
公务员事务局早前向四个公务员中央评议会职方提出薪酬调整方案,由于当局今年将过去三十年的公务员递增薪额的平均数,与新一年的递增薪额对比,以较低者为准,成为最后采用的扣减数据,局方最后建议调高低层和中层公务员的加薪幅度至百分之五点二六,高级公务员则加薪百分之四点七五,均较公务员薪酬趋势调查所建议为高。
不过,高层及首长级公务员之个别薪点,其金额须予订明,总薪级表第三十四点为七万四千五百一十五元;总薪级表第三十五点为七万五千二百六十五元。至于一般纪律人员(主任级)薪级表第二十点和警务人员薪级表第三十六点,薪金为七万四千三百九十元,而一般纪律人员(主任级)薪级表第二十一点和警务人员薪级表第三十七点,薪金则为七万五千一百三十五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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