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捉奸情夫堕毙 丈夫被判毋须负责

2019-04-29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偷情堕亡,捉奸者要担责吗?去年二月,湖南永州市一男子发现妻子出轨后到酒店捉奸,情夫企图从窗户逃走,却不慎堕亡,情夫家属竟将他们告上法庭,并索赔八十六万馀元(人民币)。日前,永州法院审理后认定,捉奸的丈夫不用担责。

据《潇湘晨报》报道,去年二月,湖南永州市一家酒店十二楼突然响起了急促的踹门声,随后,酒店保安发现有人堕楼身亡。两件事因一场「捉奸」行动联系在一起,事缘当地一男子李某发现妻子王某有外遇行为,遂尾随其至酒店房间捉奸,房间内妻子的情夫张某企图从窗户逃走,却不慎发生了意外。

出轨的王某和被「戴绿帽」的李某随即被情夫张某的家属告上法庭,并遭索赔八十六万馀元。当地法院审理案件后认为,张某堕楼行为是自主选择的结果,并且张某与王某在酒店房间的行为是不道德、不正当的,被人发现后要承担受到社会谴责的风险,这种风险从其进入房间时已经存在,并不是因为被告踹门的行为而产生。因此,原告要求被告等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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