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非「不诚实用电脑」 教学助理获撤销控罪

2019-04-11 00:00

终审法院上周四就协和小学教师泄试题案颁下判词,裁定律政司终极败诉,意味着律政司不能再以「不诚实取用电脑」罪名检控偷拍案件。报称任教学助理男子三年前涉在商场男厕内偷拍如厕男子,事后被控四项不诚实使用电脑罪名,昨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提堂。作为首宗检控「万能key」失效后处理的案件,控方昨日多次更改处理方式,举棋不定的态度遭辩方及裁判官批评「出尔反尔」、「方寸大乱」,并质疑滥用司法程序。最终控方同意撤销控罪,被告以自签保守行为了事,律政司亦须赔偿逾三万元讼费。

被告李咏培涉于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在朗豪坊男厕偷拍同性如厕,警方事后到场将其拘捕,他在警诫下称「我一时冲动先偷影佢,我知道错啦」。他被控四项目的在于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诚实地获益而取用电脑,去年八月时一度认罪,五日后高等法院颁下判词,裁定律政司对控罪释义有误,辩方申请更改答辩获批,一度排期于去年十二月开庭审讯。惟到十二月时控方申请押后,以待终极上诉结果,案件至昨日再讯,最终被告获撤控,自签二千元,守行为一年处理。

辩方大律师郭憬宪表示,周二晚上控方曾提议以签保守行为了事,惟昨日早上控方又「转軚」,表示需时了解事主意愿,或会因而修改控罪,申请将案件再押后至本月底,郭大状反对并批评控方「出尔反尔」。

裁判官陈炳宙表示,控方理应可预见本案在终院颁下判词后的结果,亦有足够时间联络事主了解其想法,但一直都未见进展,对被告着实不公平,控方此举是「出尔反尔」。再者,即使被告获批讼费,亦未能完全补偿其所花的律师费用,基于公义原则不接受将案件再押后。

控方在休庭后,又突然提出会照原定控罪排期审讯。陈官随即指出终审法院已对不诚实取用电脑释义「一锤定音」,若然控方坚持己见,他或会考虑行使法庭酌情权,永久终止聆讯。控方回应因现时四项控罪「可能未必进行到」,陈官闻言即时反驳「系一定进行唔到」,又指即使可修改控罪,亦不过属其揣测,质疑控方或正滥用司法程序。郭大状更直言「唔好搵我个客做牺牲品」。

陈官更着控方「唔该你哋现实啲考虑呢件案」,并表示即使最终成功检控,法庭亦只能判处被告象徵式刑罚,反问是否要虚耗公帑,令被告受到不成正比的压逼。三度休庭后,控方最终答允以签保守行为处理。

案件编号:西九龙刑事二七九〇——二〇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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