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华渔船索贿泄密 台三海巡队员判囚
2019-04-10 00:00
判决书指出,黄文哲因多次取缔福建省石狮市「闽狮渔」船队越界捕鱼,结识大陆渔民蔡建兴。二〇一二年,黄文哲调升第九海巡队分队长前,自恃长期任职第三海巡队,妻子也在海巡队任职办事员,与时任中部地区机动海巡队小队长林黄财、第三海巡队队员徐良吉合作,向大陆渔民索贿。
黄文哲亲自前往大陆地区与蔡建兴等人洽谈,双方议定每月贿赂金额新台币一百万元(约二十五万港元),黄文哲承诺将通报第三海巡队勤务表等资料,向「闽狮渔」船队示警何时可越界捕鱼。
黄文哲妻子、徐良吉查询勤务分配表,再以当面、LINE等方式将海巡舰艇巡逻时间、舰艇号码、带班艇长等公务机密泄漏给黄文哲,再透过无线电等方式泄密给「闽狮渔」船队,并以「螃蟹」作为海巡舰艇暗语。
法院台认为,黄文哲所为败坏海巡风纪,足以影响台湾渔民渔获权益及国家安全,判处黄文哲五年七个月徒刑、林黄财两年五个月徒刑,徐良吉五年徒刑。至于黄文哲妻子的收贿罪,将部分发回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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