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3200万罪成 「网络沙皇」囚14年

2019-03-27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有「网络沙皇」之称的原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鲁炜,受贿三千两百多万元人民币,昨天在浙江宁波被判刑十四年。法庭称鲁炜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大部分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因此从轻处罚。

鲁炜曾被西方媒体形容为「有权决定亿万网民看甚么」的「网络沙皇」,登上二〇一五年《时代》最具影响力人物榜。他落马之后,遭官方严斥「欺骗中央」「拉帮结派」「以权谋色」「毫无廉耻」,是被定性用词「最狠」的大老虎。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二〇〇二年至二〇一七年,被告人鲁炜利用担任新华社秘书长、副社长,北京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北京市副市长,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中央网信办主任,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网络管理、企业经营、职务晋升及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共计受贿三千两百馀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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