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点名指任正非涉「虚假陈述」

2019-01-30 00:00

(星岛日报报道)美国司法部昨日公开的司法部门文件,没有提及华为创办人任正非,但却以不点名的方式首次指任正非曾在接受美国联邦调查局(FBI)的问话,并作出三项「虚假陈述」(falsely stated),否认公司和伊朗有生意来往。

由纽约东区联邦地方法院发出的起诉书提及,华为自二〇〇七年六月多次误导美国政府以及多家银行机构,企图隐瞒有关华为与伊朗有生意来往。起诉书指,FBI曾在二〇〇七年七月向华为创办人问话。不过,起诉书并没有点名任正非,仅称其为idividual-1(一号人物),但表示纽约大陪审团已获知其身分。

起诉书称,任正非在被FBI问话时,称愿意提供更多华为资料,却多次作出「虚假陈述」,包括声称华为没有从事违反美国出口法令的活动,以及华为遵照美国出口法令营运。另外,任正非又表示,华为没有直接联系伊朗公司,但就相信,华为可能曾向埃及等第三方出售设备,最后这些设备有可能被转售到伊朗。

起诉书亦提及华为多次误导美国及欧洲的金融机构,指华为曾向其中一家金融机构表示,不会透过其系统处理伊朗业务。但华为曾透过该机构旗下的美国子公司及其他美国金融机构,处理涉及数百万美元的结算交易,以促进华为在伊朗的业务,部分交易在纽约东区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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