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点评】中学校长职级调整有因

2019-01-16 00:00

本报昨独家报道,教育局属下的教师专业发展专责小组,日前通过调整中学校长职级方案,建议把十八至二十三班中学的校长职级,与二十四班或以上的「大校」看齐,由「二级校长」调升至「一级校长」,受惠校长虽占全港官津中学的一成三,但此举将使得全港九成中学,校长职级划一为「一级校长」,无疑影响深远,值得深入讨论。

教师专业发展专责小组上月提交中期报告,新方案上周始通过。比较两个方案,班数划界有所不同,原方案建议划为十一班或以下、十二至十四班、十五至二十三班,以及二十四班或以上,其中十二至二十三班中学均为「二级校长」,新方案把其中两级重整为十二至十七班、十八至二十三班,后者职级调升为「一级校长」,顶薪由十万元增至近十三万元。

在自愿减班后,本港的中学班级结构多以二十四班(即每级四班)为主流,校长职级以此为分水岭,然而随着适龄中一生回升,中学新学年将会加派复位,班级结构多是十八或二十四班,以往班数划界已不合时宜。从人事管理来看,以往十八至二十三班的「细校」,与「大校」校长同工不同酬,令他们多另谋高就,副校长亦不愿原校晋升,宁可往外走谋求出任「一级校长」,令管理层更替频繁,影响学校管理与持续发展。把十八班至二十四班或以上的中学校长职级「看齐」,无疑有助挽留人才,避免管理层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

至于少于十八班(即每级不足三班)的中学,在适龄中一生人数已告稳定下,料会自然淘汰,故「二级校长」及「首席学位教师」的职级,只是学校结束前的过渡安排,亦属合理。程尚达听闻,专责小组亦曾讨论十八至二十三班的中学,是否与「大校」看齐把副校长人数拟增至三人,但始终未达共识,况且方案已把全港绝大部分中学校长职级看齐,即使未尽人意,中学界亦愿意收货。

检讨中小学校长至教师的待遇,无疑是体现「对教师好一点」的承诺,但具体带来教学质素的变化,始是家长期待,相信教育界成功争取之馀,亦切记社会对教育专业的高度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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