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健手机记录毋须呈堂

2019-01-09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民主党成员林子健涉嫌虚报被内地彪形大汉迷晕掳走,在西贡遭殴打及在大腿钉十字钉书机,被控一项明知地向警员虚报有人犯罪,案件昨在西九龙法院续审。负责处理证物警员刘志豪供称,曾翻查过林的手机浏览器历史记录,发现他于八月九日两度浏览过关于哥罗芳的网页。惟辩方大律师陈伟彦反对将该记录呈堂,指搜查令并不包括手机的内容,质疑或会侵犯被告的人权,并称他只是阅读了「石棺藏尸案」的周边新闻,以及维基百科的网页,不能猜度林的想法,最后控方决定撤回将记录呈堂的申请。

陈大状表示控方的搜查令并不包括被告手提电话内容,而且在蒐集证据方面亦没有逼切性,不可以紧急危急为由,将手机内容呈堂,否则或涉及侵犯人权。再者,所谓的两项记录只是维基百科网页、以及「石棺藏尸案」的新闻,其实只等同阅过一则新闻继而搜寻相关资讯,不可以以此推测被告的想法。林又透过陈大状表示自己所搜寻的记录内容是「氯仿」,而非「哥罗芳」。

另外,辩方指出若然闭路电视片段长约千五至千八小时,质疑负责辨认的警员林锦华根本不可能三个半月看毕所有影片,警员随即表示人多的片段会用常速翻看,但在人较少的片段则会快转播放。

林子健昨日身体抱恙,额头一直贴着退热贴,貌似体力不支在庭上沉睡。案件编号:九龙城刑事二五五六——二〇一七。

關鍵字

最新回应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