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街歌女噪音烦扰表证成立

2018-10-30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曾在西洋菜南街唱歌的「新天地民族歌舞团」大妈团长被票控噪音滋扰案昨于观塘裁判法院审讯,被告指警员「唔讲人情,为票控而票控」,又指音乐令人心情舒畅,如有人觉得烦扰的话,「系对所有表演者都好唔公平罗」,裁判官裁定表证成立,将案押后至十一月八日裁决。

报称家庭主妇的四十五岁被告喻米英被控于一七年十一月十八日晚上八时四十五到五十分在旺角西洋菜南街六至十号使各用两扩音器发出噪音,被控一项扩音器造成的噪音烦扰罪。被告没有代表律师,自辩指案发日八时四十六分到达歌档,从刚表演完的歌手接过咪,警到来要求停止,在检查身分证后,立即票控她。

警员陈瑞庭供称,当晚接到报案,认出被告在有蓝白色雨伞的歌档拿咪唱「不知名嘅普通话歌」,蒐证后票控她。被告质疑警员主观地量度噪音,当时另外六团队的音量都比她大,又指警员无法确定报案时唱歌的人是她。警员否认,称客观观察了十几个行人经过被告歌档时,「揞住耳仔,急步行走,面露厌恶神色」,另一负责摄影警员陈楚盛则表示没有印象其他团队发出噪音。

控方指被告自相矛盾,呈堂相片亦见她使用一个接驳至两个扬声器的咪,认为她早已开始唱歌。被告承认曾跟观众互动,但没有唱歌。她陈词时表示证人不诚实, 认为警员应酌情处理,先警告再票控,指警行为不近人情,选择性执法。

案件编号:观塘传票一〇二二四——二〇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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