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尸案二奶赢大婆 可为墓园董事夫举丧

2018-07-27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深圳大鹏湾华侨墓园董事今年四月因癌病逝世后,其生前相识廿八载的「二奶」入禀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颁令禁止「大婆」领取遗体及安排殡葬事宜,死者遗体暂存放于医院殓房。案件早前提讯时,与讼双方就董事的新、旧遗嘱各执一词。法官昨颁下判词,裁定新遗嘱于表面上属董事的最后一份遗嘱,故作为董事遗产执行人的二奶,可按新遗嘱领取遗体和办丧。

从事殡仪业逾卅年的死者潘学智,生前为深圳大鹏湾华侨墓园的董事,他因患上胆囊癌而两度入院,最近一次于今年二月底,直至四月二日逝世。死者二奶赵绍元上月以遗产执行人的身分入禀,要求法庭禁止大婆陈美莲到医院领尸和举殡,陈于本月初入禀提出反申索。

双方就殓葬方式亦有分歧,赵欲将死者遗体安葬于华侨墓园,因死者父母同葬于此地;陈却要求将死者遗体火化,并将骨灰存放于华人永远坟场,又指安排可便于日后亲属拜祭。

本案裁决关键在于死者逝世前在医院的表述。二奶一方呈上四份死者逝世前两周的问诊记录和医院护士的笔记,死者向医护人员多次提及其「妻子」和「前妻」,他一方面对「前妻」挪去他全副资产感愤怒和被欺骗,另一方面对「妻子」当时的照顾心怀感激。法官朱佩莹认为,死者口中的「妻子」显然是二奶赵绍元。更重要的是,死者能清楚表达自己的意愿,他于死前已将其身后事交由赵处理。朱官强调,本案与新、旧遗嘱的有效性无关,双方须在未来的遗嘱认证诉讼中处理此事。

大婆一方质疑,死者从无对家人表达以土葬处理身后事的意愿,何况死者拥有六个空坟位,根本无必要如赵所言、到深圳另觅空坟,他亦断不会希望自己遗体被葬于一个被用过的空坟。朱官反驳指,大婆一方亦证明不了死者想火葬的意愿,而陈于死者逝世后四日即购买一副中式棺木,原拟于华人永远坟场埋葬,故陈的证供自相矛盾。

案件编号:高院杂项八五五——二〇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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