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公唱歌发噪音三年仅两检控 刘江华:接受利是打赏无违法

2019-05-08 13:02

屯公唱歌发噪音三年仅两检控。资料图片
屯公唱歌发噪音三年仅两检控。资料图片

「歌嫂」公园献唱常被投诉噪音滋扰,《星岛日报》早前报道「歌嫂」背后涉及有组织「卖唱」集团。民政事务局局长刘江华表示,过去三年,共有两宗成功在屯门公园进行检控的个案。

刘江华回覆立法会议员提问时表示,现时《游乐场地规例》或其他法例,并无禁止市民以利是的形式,在公园内打赏他人。因此,表演者在公园内接受市民的利是打赏,并无触犯有关法例。然而,每宗检控个案需按其情况和搜集到的证据,由法庭作出裁决。

他续指,为回应公众对妥善和有效管制公园噪音滋扰的要求,建议就第132BC章第25条作出简单的修订,以「人」取代条例中的「使用游乐场地的人」,认为将有助推动市民在公众游乐场地作出负责任和检点的行为,并阻吓有人不负责任地使用扬声器及类似设备,对其他使用公园人士、附近居民或公园管理员造成烦扰。

根据该修订建议,如康文署公园管理员及任何其他人士(特别是附近居民)受到噪音烦扰,均可为康文署的执法行动担任控方证人。为更有效管制公众游乐场地的噪音滋扰,我们希望于本年内在立法会会议上就该规例提交修订建议,以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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