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经纪驾车失控铲行人路辗断少妇脚 判囚15月停牌两年
2019-04-30 16:49
男地产经纪于去年3月在葵涌梨树路驾驶其宝马房车回家途中时,一时「发鸡盲」失控铲上行人路,撞到一名环手保护两岁女儿的少妇,而少妇左脚更遭当场辗断,右脚掌亦需接受截肢手术。司机早前承认一项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郭伟健法官今于区域法院判其监禁15个月(即一年零三个月),停牌两年,并需自费完成驾驶改进课程。
郭伟健法官判刑时指被告与伤者互不相识,案发当时并没有任何阻碍视线的不良因素,涉案宝马房车在直路上移动时被告一时分神打斜行驶,亦在意外发生后才亮起车尾刹车灯。郭官指被告持有车牌长达10年,而且被告家住梨木树故一定非常熟悉涉案的路面状况,而被告当时把注意力放在别处长达两秒,被告理应主动防范「发鸡盲」的情况发生。郭官指被告的作为属「中度罪疚」,故不能因判监或会令被告撤销地产经纪牌照而作出扭曲真实的判刑。辩方指被告路不拾遗并每月捐款100元等,但郭官反斥被告于2016至2017年时虽然多次获得「高营业额奖项」但当时却捐款甚少。被告虽然因考虑其前途及需养活家人而感到大压力,但与事件对事主一家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不可同日而语,法官考虑所有因素后为被告减刑一个月,最终判其监禁15个月及停牌两年。
郭官指伤者杜颖楠女士已婚并育有两名分别是1岁及2岁的女儿,除了协助其丈夫打理花店外亦兼职会计,实属家庭美满、幸福满泻、羡煞旁人,惟因本案发生后杜便无法像一般父母一样陪伴女儿成长,杜亦需别人照顾。而事发时被杜紧抱的女儿亦出现「创伤后压力症候群」,令她失去快乐童年。
郭官在判刑后向伤者杜颖楠女士作出「最祟高的致敬」,郭官指杜身型细小,在涉案车辆撞倒她时仍以坚强的决心,双手紧抱两岁大的女儿,即使面对脚部被即时扯断的巨大痛楚,仍强忍直至医护人员到场才松开双手,体现出母爱的伟大。郭官希望杜尽快康复及其女儿快乐成长。
被告陈晓升(29岁)被控于2018年3月19日在新界荃湾梨树路设有交通管制灯的行人过路处危险驾驶,引致女子杜颖楠(36岁)身体受严重伤害。
判刑后,到庭旁听的杜颖楠胞姊杜颖雯在庭外向记者指「辛苦晒大家,我冇野回应呀唔该」。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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