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韩法院裁定66年来堕胎禁令违宪 命明年底前完成修例
2019-04-11 17:02
南韩宪制法院周四下午作出一项历史性裁决,指持续了66年的堕胎禁令违宪。法院下令政府修例,废除这项禁令,让堕胎合法化。
据南韩联合通讯社报道,宪制法院裁定,把接受堕胎手术的妇女及替孕妇进行此类手术的医生刑事化,属于「违宪」,并下令政府在明年年底之前,完成修改该项于1953年颁布的法例。
在现行法例下,孕妇若进行手术终止怀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入狱一年及罚款多达200万韩圜(约1.4万港元)。替孕妇进行堕胎手术的医生和医护人员,一经定罪会被判入狱长达2年。虽然当局在过去数十年甚少执行这项法例,也甚少有人被起诉入罪,但这项法例仍然争议。
根据今年初公布的一项民意调查报告,接受访问的15至44岁女性当中,有4分之3认为这项法例不公平。大约20%受访者声称,就算明知犯法,她们都曾经进行堕胎。
根据南韩卫生部提供的资料,去年南韩有多达5万名妇女接受堕胎手术,比2011年的16.8万人大幅减少,但医护界人士质疑这个数字不准确,指在堕胎禁令下,许多女士不敢承认堕胎。他们估计,实际数字比政府公布的高出10倍。
不过,国内一些保守派团体和宗教团体强烈反对把堕胎非刑事化。部分组织和团体与美国的反堕胎运动有联系。
总统文在寅的政府暂未对宪制法院的裁决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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