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公开批评郭子华违反《收购守则》下的交易限制及交易披露责任。
合和实业(00054)与要约人在去年12月5日就可能将合和私有化一事发表联合公告。郭子华是要约人的一名董事的父亲,而该名董事亦是要约人的其中一名最终实益拥有人,故在私有化建议中,郭是与要约人一致行动的人。
郭子华在去年12月6日出售4万股合和股份。由于他出售这些股份及没有在适用时限内公开披露此事,故违反《收购守则》规则。郭已承认他违反《收购守则》及已同意对他采取的纪律行动。
证监会提醒香港证券市场的从业员及有意利用香港证券市场的人士,在进行有关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的事宜时,应根据两份守则遵守适当的操守标准。(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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