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选民登记册】若证实前年6月后遗失 蒋任宏:或涉刑事

2019-04-06 15:42

蒋任宏指,暂未能判断处方是于两年半前,或是近期遗失登记册。资料图片
蒋任宏指,暂未能判断处方是于两年半前,或是近期遗失登记册。资料图片

选举事务处被揭发怀疑遗失2016年立法会选举葵青区一票站的选民登记册,当中涉及8000名选民的资料。曾任私隐专员的大律师蒋任宏表示,倘若证实登记册于2017年6月后遗失,这或涉及刑事。

蒋任宏指出,现阶段未能判断处方是于两年半前,或是近期遗失登记册。但他提醒,针对选举事务处2017年遗失载有全港选民资料的手提电脑,私隐专员公署曾于当年6月发通告,指令优化改善内部程序,以确保不再发生同类事件。

蒋任宏表明,违反指令属违法行为。因此,今次事件若证实是在私稳处发出相关通告后遗失,性质便相当严重,涉事人员或需负上刑责,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及入狱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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